惠民早餐,莫再这样

2010年6月22日 | 分类: 乱写 | 标签:

早上在沂州路和兰山路交会处一惠民早餐处,买个南瓜汤,要打开时,发现有类如蚊子的小虫,似土话中的“蠓虫”(音似),吐。
打电话投诉,推到市场部,市场部先是解释,他们很注意卫生,这个难免。说让人来拿我手中的证据,2个小时了,没有动静。

俺就是想当面见到厂家的,说他们一顿,不然太郁闷。
两个原则:
1、按消法,退一赔一。
2、按食品卫生法,退一赔十。

来了。一小姑娘拿走了。说是下午回复。随便了。俺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。不是靠这个发财。
不解决,丢掉的是企业的信誉。俺另换一家就是了。

说是下午下班前给我回复。
拿走就拿走,没什么的。如果不注意卫生,这种事还会发生。不用愁没事例。
在此发帖,也没有别的意思,就是体验一下投诉的过程。
本来就不会指望商家会有多大的诚意。
本来想掰扯一下,但是来办事的是一80后的小姑娘,也是听她主管的,就不想难为她了。又不是她的错。
只是企业文化很重要。包括投诉处理流程

事情结束。小姑娘给我送来两张共计10元代金券。又一次表示了歉意,说已经处理了当事人,是因为车间装修,纱网没弄好。
不想再说什么了,再怎么弄,也是这个公司的下面工作人员辛苦,天又热。
算了。
一个公司的经营者不能很好处理投诉事务,最终会得到教训的。成功与失败,也许只是一念之间。
这样的事,只要再出几次,就不会再有投诉这回事了。你抛弃客户,客户也同样抛弃你,谁比较痛?

看看代金券的模样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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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给我一支烟
    2010年6月27日16:08

    这件事让俺明白了一个道理:再遭遇类似事情,索赔时按食品卫生法比按消法更合算,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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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漂在河东 回复:

    气是已经受了,赔多少就没什么意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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