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周五晚上,大雪纷飞,媳妇因为三八节去泡温泉了,俺着急去接孩子。分管领导打电话,让俺去陪上级,当时第一反应是拒绝,但是人家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咱实在是没话说了。就去了。
中途想反悔,打电话给同事,说不去,同事说他没带钱。没法了,坚持了半年的不喝酒,完了。
在送孩子回来的路上,在人民医院门前堵了近40分钟。
酒桌上的事就没得说了,总之心情一般,氛围也一般。
结束时,感觉还行。
在同事小区门前,一下车,风一吹,顿时不行了,和同事寒风中站了多长时间,说了什么内容以及后来做了什么事,就不知道了。
第二天,看到手机,给孙常锋同学打了12分钟的电话,说的什么,都不知道了。第二天给他发了个短信,他没回,估计生气了。
酒醉一次,后悔一次,这次更经典。
据媳妇说,我半夜起来,跑到她卧室,拉开床头柜,就要伸头吐,幸亏她眼疾手快,把我领到厕所,才解决了。
媳妇是个影像记录爱好者,把我的形象拍下来了,俺一看,真得是脸红。
怎么就改不了呢?
纠结得很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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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03-08 22:03
媳妇的确是个“影像记录爱好者”,(老漂用词还挺讲究)观唐泡温泉的整个过程里就数媳妇最忙碌了,一直是相机不离手(除了泡水里的时候),回头整一组“泡泉过程全记录”,你也眼馋眼馋,顺便脸红脸红,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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漂在河东 回复:
2010-03-09 at 08:19
这次我已经批评她了。整个取景构图相当失败,离男同胞的期望值相差太远了。除了会议室有几张外,严重期盼的场景一张没有。
所以说,艺术还得讲天分滴。在有些人眼里,就发现不了美。唉,要知道那可是有名的小三相机啊。LX3的名声,估计连相机也不会太高兴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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